我院被确定为首批京津冀 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单位
12月26日,京津冀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在石家庄召开。我院被确定为首批京津冀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单位。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地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工作,避免患者在各大医院间重复拍片、检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医疗机构共102家,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项目共17项,包括7项常规医用X射线摄影、5项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项目和5项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查项目,均为医学影像学科最为常用、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共享工作基础的检查项目。
患者在上述京津冀任一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如需前往其他试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就诊,其他试点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使用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已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进行诊治,不再进行重复检查。不过,为保证诊疗质量,对于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容易产生较大变化且对疾病目前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检查的情形,其他试点医疗机构应对有关共享项目进行复查。
目前,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内容,仅限于试点医疗机构医学影像设备获得的、实行项目共享的医学影像图像。
我院被河北省卫计委最终确定为京津冀首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单位,这既是对我院医学影像检查水平的认可,也是对我院综合实力的肯定。




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医疗机构共102家,首批试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项目共17项,包括7项常规医用X射线摄影、5项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项目和5项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查项目,均为医学影像学科最为常用、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共享工作基础的检查项目。
患者在上述京津冀任一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如需前往其他试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就诊,其他试点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使用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已获得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进行诊治,不再进行重复检查。不过,为保证诊疗质量,对于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容易产生较大变化且对疾病目前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检查的情形,其他试点医疗机构应对有关共享项目进行复查。
目前,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内容,仅限于试点医疗机构医学影像设备获得的、实行项目共享的医学影像图像。
我院被河北省卫计委最终确定为京津冀首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单位,这既是对我院医学影像检查水平的认可,也是对我院综合实力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