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眼科医院新冠疫情期间就诊患者告知书
尊敬的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1、我院门诊实行预约就诊管理。我院目前已开通当日预约功能,可以实现当日预约当日及一周内的专家号、普通号,您可以通过微信“河北省眼科医院公众号”(推荐使用)、电话0319-3237205、当日现场预约等方式预约。还可以通过微信“健康河北服务号”、手机APP“健康河北”预约次日起一周内专家号。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在预约时段内就诊。
2、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及患者家属,请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经过我院设置的预检分诊点,自觉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我院工作人员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对您健康相关状况的问询。
3、所有就诊患者及家属,请告知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您近14天外出旅居史及周围密切接触的人员是否有发热症状,医务人员将根据您的情况,判断是否需到发热门诊进行
就诊,我们将开通绿色通道为您服务。
4、门诊患者一人一陪护,候诊时分散候诊,注意保持一米间距;就诊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5、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一人一陪护,凭住院证、陪护证及身份证(或驾驶证、社保卡)进入病房楼。
6、住院过程中,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它病室。
请陪护人员配合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有效防护。
7、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
为了对您及家属的健康负责,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我院医务人员的指挥安排,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早日康复!
本规定自2020年4月28日起执行。
河北省眼科医院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