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眼科医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月21日上午,河北省眼科医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和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张铭连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会议精神和市直工委印发《关于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15条措施》的通知精神。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接连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全院职工要坚定不移学习贯彻抓好落实,一鼓作气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会议认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要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