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眼科医院获评3月份“流动红旗”窗口单位
4月24日上午,邢台市文明办举行全市3月份窗口单位“流动红旗”授旗仪式,河北省眼科医院与市行政审批局等8家单位获评3月份“流动红旗”窗口单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新杰主持仪式并为8家单位授旗,我院党委副书记赵立平参加授旗仪式,并作表态发言。


授旗仪式现场,张新杰副部长首先介绍了“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为8家获评3月份“流动红旗”窗口单位授旗,“流动红旗”窗口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我院赵立平副书记在发言时表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研究部署落实医院各项创城工作,确保工作扎实快速推进。我院多次代表全市卫健系统接受国家和省检查组实地测评,并获得好成绩,受到市文明办和市卫健委领导的肯定。今天,我院又被授予窗口单位“流动红旗”,这既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褒扬和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鼓舞和鞭策。今后,我们要以更加坚定务实的态度,认真落实市委“不创则已、开创必成”的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创城工作抓紧抓细抓好,确保创城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必达标,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城工作任务,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用行动将“流动红旗”留在我院。
仪式最后,张新杰副部长提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形成比学赶超,相互竞争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管理,督促整改;要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一定要实现市委提出的“不创则已、开创必成”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