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扎实开展创先争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缓解血液供需矛盾,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日前,卫生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红十字会总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响应卫生部等六部委的号召,我市卫生局决定今年12月份在全市开展以“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为主题的“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以提高市民献血意识,保证双节期间的临床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发展。
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临床用血紧张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市将通过本次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血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偿献血相关科普知识、献血者的权益等,号召健康适龄人群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并大力弘扬无偿献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希望全院党员干部和各级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职工积极相应上级号召,尽快参与到这次无偿献血活动中来,把参加献血的善举作为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以此来实践一名医疗卫生工作者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天职,无愧于我们“白衣天使”和“健康卫士”的光荣称号,用我们的爱心去点亮社会每个人心灵的“爱烛”,携手共建爱的灯塔,共同照亮人类健康事业的光明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