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眼科医院荣获市文明办6月份窗口单位“流动红旗”
7月28日下午,市文明办举行了6月份窗口单位“流动红旗”授旗仪式,河北省眼科医院、襄都公安分局新华南路派出所户籍室等8家窗口单位荣获6月份窗口单位“流动红旗”。

7月初,市文明办联合8类窗口行业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了6月份“红旗单位”和“警示单位”评比活动。经行业推荐、督导检查及综合评定,确定了6月份“流动红旗”及“警示单位”名单。河北省眼科医院位列8家“流动红旗”窗口单位之一。同时,会上还公布了5家“警示单位”。授旗仪式上,市文明办负责人为8家“流动红旗”窗口单位授旗,并号召所有窗口单位学习先进、对标先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河北省眼科医院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院党委书记张铭连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患者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8%以上。医院先后荣获“邢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星级单位”、“邢台市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流动红旗”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