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眼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1. 医院实施全面封闭管理,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
2. 进入医院时,均需出示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调查。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区域人员进入我院,需持有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急诊就诊要求:
1.为避免人员聚集,医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请合理安排时间,有序预约就诊。患者可提前通过河北省眼科医院微信平台预约7天以内(包含当天)的号源。
2、为方便老年患者就诊,可拨打电话:0319-3237205进行预约。
3. 需复诊患者,可在就诊当天,通过接诊医生进行诊间预约。
4.患者在门、急诊就诊时,仅限1名家属陪同。就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听到广播叫号进入诊室。
5.候诊时保持至少1米间距,避免聚集。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要求:
1.患者需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2小时内)方可办理入院。
2.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且相对固定。
3.患者及陪护人员非外出检查不出病区(外出检查者,需凭腕带出入住院病区),不串病房,不聚集聊天。
4.我院病房施行封闭式管理,谢绝一切探视。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河北省眼科医院
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