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眼科医院顺德院区病房楼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人为河北省眼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顺德院区病房楼建筑面积9732.98平方米,框架结构9F局部8F,本项目改造该病房楼的门窗、供电、给排水、供热管线、室内消防系统、卫生间、外墙保温和玻璃幕墙等。建设室外地下消防泵房、水池等工程。
2.2建设地点:团结东大街48号眼科医院顺德院区内。
2.3招标范围:
1)河北省眼科医院顺德院区病房楼改造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按照现行标准、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需要检测的项目;
2)满足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2.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867 元 ,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包含见证取样、使用功能、门窗检测、节能检测)和CMA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通过内部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和责任心,确保检测文件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如因检测文件不准确、有重大纰漏,招标人有权扣减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3在检测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建立廉政建设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发现有与其它单位串通、行贿、受贿、影响业务质量的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限价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5日17时00分,地点为团结东大街48号眼科医院顺德院区内 。
4.2逾期送达的、未送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眼科医院官方网站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眼科医院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399号
电 话:0319-3688825
联系人:苗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