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春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0年5月25日上午10点,我院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中华就我院王春华等同志的任免职事项及相关工作发表了讲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赵庆志科长宣布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王逢彩同志为市眼科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付素霞同志不再兼任工会主席职务;聘任王春华同志为副院长;葛微敏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副院长(聘)职务,仍享受原职级待遇;增补李新华、吴彦超两位同志为党委委员。
2010年5月25日上午10点,我院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中华就我院王春华等同志的任免职事项及相关工作发表了讲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赵庆志科长宣布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王逢彩同志为市眼科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付素霞同志不再兼任工会主席职务;聘任王春华同志为副院长;葛微敏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副院长(聘)职务,仍享受原职级待遇;增补李新华、吴彦超两位同志为党委委员。